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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三防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三防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7522日至2017526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ZTC-G17F-059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三防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

    5. 服务期限:3年。

    6. 采购预算:人民币699万元。

    7.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南沙区三防技术外包服务采购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人民币699万元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要求、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8.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71-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8、供应商资格”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520起至2017612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613日下午14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

        12.开标评标时间:2017613日下午1430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

         14.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udepm.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赵工

电话:020-87575800-814

 

电话:020-39910989

传真:020-87578002-823

 

传真:020-8498544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

邮编:501620

 

邮编:510000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