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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禅城区佛罗路、莲大路等差烂路维修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G2022C-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禅城区佛罗路、莲大路等差烂路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相关文件发布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9.2.5“1. 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的30%,安全生产费预付款支付已包含在开工预付款中。修改为“1. 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的50%,安全生产费预付款支付已包含在开工预付款中。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2.3项“(1)开工预付款(如有)扣回原则:当工程完工时一次性扣回工程预付款。如有需要,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工程需要的预付款扣款比例。”修改为“(1)开工预付款(不含安全生产预付款)扣回原则:当工程完工时计量一次性扣回开工预付款(不含安全生产预付款)。如有需要,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工程需要的开工预付款(不含安全生产预付款)扣款比例。”

3、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固化清单和技术规范】2022年禅城区佛罗路、莲大路等差烂路维修工程中3-2022年禅城区佛罗路、莲大路等差烂路维修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的102  工程管理 的第2支付”的102-3项费用修改为:“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50%进行预付,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在后续安全生产经费分期计量时冲抵,在安全生产预付款冲抵完前安全生产经费不予支付,安全生产预付款冲抵完成后再按实际计量予以支付。

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每一期计量周期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工程量清单计量申请表(附相关发票等凭证)和下期使用计划,经承包人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监理人审核确认后按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

工程结算时,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总额(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大于或等于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结算。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总额(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按照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总额(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计量支付。工程结算时安全生产费用未计量部分(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原则上不再计量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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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21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807室

联系方式:0757-8556024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

电  话:0757-85560248-813

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