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G2022C-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禅城区佛罗路、莲大路等差烂路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相关文件发布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9.2.5项“1. 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的30%,安全生产费预付款支付已包含在开工预付款中。”修改为“1. 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的50%,安全生产费预付款支付已包含在开工预付款中。”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2.3项“(1)开工预付款(如有)扣回原则:当工程完工时一次性扣回工程预付款。如有需要,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工程需要的预付款扣款比例。”修改为“(1)开工预付款(不含安全生产预付款)扣回原则:当工程完工时计量一次性扣回开工预付款(不含安全生产预付款)。如有需要,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工程需要的开工预付款(不含安全生产预付款)扣款比例。”
3、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固化清单和技术规范】2022年禅城区佛罗路、莲大路等差烂路维修工程中3-2022年禅城区佛罗路、莲大路等差烂路维修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的“第102节 工程管理” 的第2条“支付”的102-3项费用修改为:“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50%进行预付,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在后续安全生产经费分期计量时冲抵,在安全生产预付款冲抵完前安全生产经费不予支付,安全生产预付款冲抵完成后再按实际计量予以支付。
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每一期计量周期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工程量清单计量申请表(附相关发票等凭证)和下期使用计划,经承包人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监理人审核确认后按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
工程结算时,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总额(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大于或等于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结算。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总额(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按照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总额(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计量支付。工程结算时安全生产费用未计量部分(除较大、重大变更费用外)原则上不再计量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21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807室
联系方式:0757-8556024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
电 话:0757-85560248-813
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